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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岗镇441923001028GB00327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公示
发布者:admin时间:2021-7-9浏览量:758

谢岗镇441923001028GB00327地块位于广东省东莞市谢岗镇银丰路旁,行政区划分属于谢岗镇,项目场地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4°1112.27″,北纬22°5817.93″,占地面积约为125195.08平方米,根据东莞市谢岗镇黎村控制性详细规划,项目场地规划为中小学及幼儿园用地R6)。项目场地建设用地分类为第一类用地。根据东莞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文件《关于加强土壤环境调查环保管理工作的通知》(东环办[2018]19号),该地块需开展场地的初步调查工作。

受东莞市谢岗镇人民政府委托,广东科艺新泰建筑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于20211月承担了地块的场地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根据国家场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广东科艺新泰建筑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于20211月~20214月期间对目标地块开展了场地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同时由广东华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负责本次场地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的现场采样及检测工作钻孔单位为复力环保(广州)有限公司广东科艺新泰建筑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编制了《谢岗镇441923001028GB00327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为场地后续开发提供依据。

经污染识别阶段调查工作可知,谢岗镇441923001028GB00327地块2017年前为荒地和池塘,历史上未曾有工业企业在本项目场地内存在过,2017期间地块及周边区域实施土方回填活动由政府组织进行回填平整,回填土来源于崖山,为山地土。地块回填总面积约为30690平方米,平均回填深度约3.1米,填土深度分布在1.5m~4.0m左右,回填土方量约95140立方米。项目场地土壤污染状况检测分析工作主要内容包括:

1)土壤监测:在场地内布置41个土壤(包含9个底泥采样点)监测点,场地外600米处布设2个土壤对照采样点,现场共采集148个土壤(底泥)样品(不含现场质控样)。

2)地下水环境检测:本次调查在项目场地内布设4个地下水井采样点,并在场地外地下水流向的上游布设1个对照点,共采集5个地下水样品(不含现场质控样)。

      (3)地表水环境检测:本次调查在场地内共布设9个地表水采样点,共采集9个地表水样品(不含现场质控样)。

4)土壤样品的采集和分析工作由广东华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完成。本次调查检测项目包括土壤(底泥)检测指标58、地下水(地表水)检测指标20项

根据现场调查和实验室检测分析结果,得到以下结论和建议:

土壤检测分析结果表明:

谢岗镇441923001028GB00327地块所采集148个土壤样品中无任何样品的重金属、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以及特征污染物指标存在超过本次调查风险筛选值的情况,场地内各检测点土壤检测指标含量符合《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要求,该场地土壤环境受人为干扰因素影响较小。故认定本地块无需开展进一步的详细调查与风险评估。

地下水检测分析结果表明:

谢岗镇441923001028GB00327地块中的4份地下水的20项监测项目中:只有浑浊度一项检测指标超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Ⅲ类水质标准,超标20.67倍。其余指标均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Ⅲ类水质标准。

根据调查结果分析:

本次场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中的所有土壤样品中重金属、有机物、总石油烃、有机氯农药等污染物含量均低于相应的土壤环境风险筛选值。本地块土壤中污染物的含量对人体健康是可接受的,因此无需启动土壤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

本次地下水环境调查中,浑浊度监测指标不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类水质标准要求。

地下水浑浊度较高可能是由于本地块位于东江东莞分散式开发利用区,区域内地下水中铁含量较高,与空气接触后,产生氢氧化铁,导致地下水呈棕黄色浑浊状态;地块内底层土壤多为淤泥土性质,可能存在滤料与滤网无法完全过滤的情況,导致浑浊度较高。也可能是该区域土壤颗粒较小,而石英砂选用了通用颗粒未能形成有效的反滤层,导致浑浊度较高

后期项目场地用水均为市政管网供水,场地内地下水后期不进行开发利用,地下水污染物无暴露途径,不存在人体健康风险。若场地内地下水后期进行开发利用,本场地地下水不可作为饮用水源或者是人体直接接触水源,杜绝地下水污染物的暴露途径。地下水污染物不存在人体健康风险,故本场地无需进行地下水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

       综上所述,调查场地地块土壤所测污染物浓度在人体健康风险的可接受范围内,本项目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无需开展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作为中小学与幼儿园用地R6)进行再开发利用是可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