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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濂片区B-02-15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公示
发布者:admin时间:2021-7-8浏览量:781

水濂片区B-02-15地块位于广东省东莞市南城水濂凯达南路,行政区划分属于南城街道,项目场地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3°43′47.33″,北纬22°56′33.51″,占地面积约为12779.54平方米,根据东莞市南城水濂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项目场地规划为体育用地+文化娱乐用地(C4+C3项目场地建设用地分类为第二类用地。根据东莞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文件《关于加强土壤环境调查环保管理工作的通知》(东环办[201819),该地块需开展场地的初步调查工作。

受东莞市南城街道办事处委托,广东科艺新泰建筑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于20208承担了该地块的场地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根据国家场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广东科艺新泰建筑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于20208月~202012月期间对目标地块开展了场地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同时由广东新创华科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负责本次场地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的现场采样及检测工作,钻孔单位为广东绿棕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广东科艺新泰建筑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编制了《水濂片区B-02-15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为场地后续开发提供依据。

经污染识别阶段调查工作可知,水濂片区B-02-15地块历史上一直为山林地,期间有村民种植果树。地块及周边主要变化为:2018年时,地块北侧进行清表。2019年时在北侧清表区域进行树木移栽,同期因地块外东侧修路平整,有土方堆放于地块中南部区域本项目地块内土方堆放面积约为1400平方米,堆填高度约为0.5~2米,土方量约为2000立方米,2020年初已基本清理处场地外。地块其余区域依旧为山林地,一直无明显变化。

项目场地土壤污染状况检测分析工作主要内容包括:

1)土壤监测:在场地内布置6个土壤监测点,场地外南侧约200米处布设一个土壤对照采样点,现场共采集40个土壤样品(不含现场质控样)

2)地下水环境检测:原计划在场地内按三角型布置3个地下水监测井,并在场地外地下水流向的上游布设1个对照点,但由于地块实际的水文地质情况,S6号点位无法成功建井(钻孔已达风化层),故场地内共成功建设2口地下水监测井,共采集3个地下水样品(不含现场质控样)。其中,于20201021~22日进行了第一次地下水样品的采集,现场共采集3个样品(不含现场质控样),但由于制定监测方案时地下水检测项目镍指标疏漏了,第一次分析检测时,未检测地下水重金属指标镍,因而于1113日进行了第二次地下水样品的采集,现场共采集3个地下水样品(不含现场质控样),因而本次调查共采集6个地下水样品。

3)土壤及地下水样品的采集和分析工作由广东新创华科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完成。本次调查检测项目包括土壤检测指标61项,地下水检测指标9项。

根据现场调查和实验室检测分析结果,得到以下结论和建议:

土壤检测分析结果表明:

水濂片区B-02-15地块监测40个土壤样品中无任何样品的重金属、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以及特征污染物指标存在超过本次调查风险筛选值的情况,场地内各检测点土壤检测指标含量符合《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筛选值要求,该场地土壤环境受人为干扰因素影响较小。故认定本地块无需开展进一步的详细调查与风险评估。

地下水检测分析结果表明:

水濂片区B-02-15地块采集的6份地下水样品共9项监测项目中:所有监测项目的检测结果均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类水质标准。

根据调查结果分析:

1)本次场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中的所有土壤样品中重金属、有机物、有机农药等污染物含量均低于相应的土壤环境风险筛选值。本地块土壤中污染物的含量对人体健康是可接受的,因此无需启动土壤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

2)地下水调查结果分析:

本次地下水环境调查中,所有监测指标检出结果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类水质标准要求,且项目场地未来用水为市政管网供水,场地内地下水后期不进行开发利用,地下水污染物无暴露途径,不存在人体健康风险。若场地内地下水后期进行开发利用,本场地地下水不可作为饮用水源或者是人体直接接触水源,杜绝地下水污染物的暴露途径。地下水污染物不存在人体健康风险,故本场地无需进行地下水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

综上所述,调查场地地块土壤所测污染物浓度在人体健康风险的可接受范围内,本项目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无需开展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作为体育用地+文化娱乐用地(C4+C3)进行再开发利用是可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