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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大朗镇2022年第010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公示
发布者:admin时间:2022-11-4浏览量:387
东莞市大朗镇2022年第010号地块位于广东省东莞市大朗镇大井头社区景泰路,行政区划分属于大朗镇,项目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3°56′38.76″,北纬22°56′39.06″,占地面积约为8356.17平方米,根据规字第2022-16-1010号文件,项目地块规划为休疗养用地(C53)。项目地块建设用地分类为第一类用地。根据东莞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文件《关于加强土壤环境调查环保管理工作的通知》(东环办[2018]19号),该地块需开展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
受东莞市大朗镇大井头股份经济联合社委托,广东科艺盛泰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22年7月承担了该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根据国家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广东科艺盛泰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22年7月~2022年11月期间对目标地块开展了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同时由广东科艺盛泰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负责本次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的现场采样及检测工作,钻孔单位为复力环保(广州)有限公司,广东科艺盛泰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编制了《东莞市大朗镇2022年第010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为地块后续开发提供依据。
经污染识别阶段调查工作可知,东莞市大朗镇2022年第010号地块历史上主要为荒地和池塘,2003年左右池塘区域被填埋,后期荒置,直至2014年,地块内建设临时板房项目部,用于办公生活等,使用至2017年拆除,后期地块被平整,平整后有村民在此种植蔬菜,目前已逐渐荒废。地块及周边区域历史上未发生过土壤污染事件,项目地块和周边区域历史上未发生过土壤污染事件,土壤未曾散发异常气味,地块及其周边地区没有发生过化学品泄漏事故。
地块周边西南侧存在工厂,经调查得知,工厂类型主要为五金塑胶加工类,目前大部分工厂均已搬迁,在工厂生产期间均未发生过投诉或其他环境类污染事件,因此判断对本次调查地块产生影响的可能性相对较小。
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检测分析工作主要内容包括:
(1)土壤检测:
东莞市大朗镇2022年第010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共采集了8个土壤监测点(其中包括2个土壤对照点),共计28个土壤样品(不含现场质控样),土壤检测指标共61项,包括基本理化指标2项、重金属7项、挥发性有机物27项、半挥发性有机物11项、有机农药10项、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邻苯二甲酸丁基苄酯、邻苯二甲酸二正辛酯、石油烃(C10-C40)。检测结果表明:土壤样品中所有检出样品的检测浓度均未超过本次调查所选取的土壤风险筛选值(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第一类用地土壤筛选值),所有样品检测结果均符合第一类用地土壤筛选值要求。
(2)地下水检测:
东莞市大朗镇2022年第010号地块地下水调查,共采集3个地下水监测井3份地下水样品(不含现场质控样)进行检测,地下水检测指标共28项,检测指标包括常规指标2项、重金属7项、有机农药10项、苯、甲苯、间二甲苯+对二甲苯、邻二甲苯、乙苯、苯乙烯、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邻苯二甲酸丁基苄酯、邻苯二甲酸二正辛酯、石油烃(C10-C40)。检测结果表明地下水样品中除了浑浊度超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Ⅲ类水质标准,最大超标1.5倍,其余检出指标浓度均未超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Ⅲ类水质标准或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 25.3-2019)中相关技术规范要求推导所得的标准要求。
根据调查结果分析:
(1)本地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中,调查地块地块土壤所测污染物指标不存在超过风险筛选值的情况,本地块土壤中污染物的含量对人体健康是可接受的,故认定本地块无需开展进一步的详细调查与风险评估。
(2)本次地块地下水环境调查中,所有指标均未超出相应的地下水风险筛选值,不存在人体健康风险,故本地块无需进行地下水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
(3)综上所述,调查地块土壤和地下水所测污染物浓度在人体健康风险的可接受范围内,本项目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无需开展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作为休疗养用地(C53)进行再开发利用是可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