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广东科艺新泰建筑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官方网站!

联系我们

广东科艺新泰建筑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电 话:4008-588-123
传 真:0769-22087009
地 址:广东省东莞市东城区莞龙路下桥银门街3号2楼
当前位置: 首页  > 实时公告
虎门镇芦花坑水厂一期工程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
发布者:admin时间:2022-8-10浏览量:477

虎门镇芦花坑水厂一期工程地块位于东莞市虎门镇金银路,行政区划分属于东莞市虎门镇,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为北纬22°49′39.66″,东经113°44′10.74″,占地面积约为89520.45m2,土地权利人为东莞市虎门镇人民政府。地块用地现状为工厂及果园,根据相关规划调整项目地块未来将规划为供应设施用地U1,后续计划开发建设为虎门镇芦花坑水厂一期项目,建设用地分类为第二类用地。根据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文件《东莞市建设用地开发利用土壤环境管理实施方案(试行)》(东环〔2018310号),该地块需开展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

受东莞市水务集团供水有限公司委托,广东科艺盛泰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原广东华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公司于20211115日变更了名称,证明文件见附件20219月承担了本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根据国家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广东科艺盛泰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219~20226月期间对目标地块开展了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本次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的现场采样及检测单位为广东科艺盛泰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钻孔单位为复力环保(广州)有限公司,同时广东科艺盛泰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编制了《虎门镇芦花坑水厂一期工程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为地块后续开发提供依据。

经污染识别阶段调查工作可知,虎门镇芦花坑水厂一期工程地块周边区域历史上未发生过土壤污染事件,项目地块和周边区域历史上未发生过土壤污染事件,土壤未曾散发异常气味,地块及其周边地区没有发生过化学品泄漏事故。

地块历史沿革:地块内在2008年之前主要为果园和池塘,其中西侧有部分区域被用于填埋生活垃圾,面积约为5000m2,填埋时间从90年代开始,一直持续至2005年左右,2008年地块西北侧建设了厂房,开始作为生活仓储使用,同时有部分区域作为废品回收站使用,2011年回收站拆迁,2017年有部分区域作为木制品加工厂使用,直至2021年搬迁;

2011年地块内原垃圾填埋区域被铺平,建设了厂房,在2011年至2014年期间作为废纸回收厂使用,2014年至2019年作为东莞市三沅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和五金加工厂使用,2020年至2021年该区域内有是三家企业,分别为东莞市一刀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东莞市东勇包装制品有限公司以及新光华车厢厂;

2014年,地块西南侧建设了废铁回收厂,一直经营至2021年;地块其他区域一直为果园、荒地以及池塘等,未发生变化。

通过调查了解到,地块内的企业生产流程相对简单,均不涉及喷漆、电镀以及印染等对周边环境可能会产生严重污染的生产工序。

地块周边历史沿革:地块外南侧一直为芦花坑水库,东侧和北侧主要为果园和荒地,地块外西侧一直为工业区,主要以五金塑胶加工类型的企业为主。因此在第二阶段调查过程中,需增加关注周边工厂生产可能会对本地块造成污染的因子。

第二阶段现场采样调查工作主要内容包括:

1)土壤/底泥检测:

虎门镇芦花坑水厂一期工程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共采集了47个土壤监测点共计190个土壤样品(不含现场质控样,包含8个底泥样品,2个对照点土壤样品,土壤检测指标共61项,包括基本理化指标2项、重金属和无机物7项、挥发性有机物27项、半挥发性有机物11项、有机农药10、邻苯二甲酸酯类3项、石油烃(C10-C401。检测结果表明:土壤样品中基本理化指标2项、重金属和无机物6(六价铬除外)石油烃C10-C40有不同程度的检出,其余指标均未检出,所有检出样品的检测浓度均未超出《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土壤筛选值以及本次调查所选取的土壤风险筛选值,所有样品检测结果均符合本次调查所选取的土壤风险筛选值要求。

2)地下水检测:

虎门镇芦花坑水厂一期工程地块地下水调查,共采集3个地下水监测井3份地下水样品(不含现场质控样)进行检测,地下水检测指标共29项,检测指标包括常规指标2项、重金属7项、有机农药10、苯系物6项、邻苯二甲酸酯类3项、石油烃(C10-C401。检测结果表明地下水样品中除了pH、浑浊度有不同程度的检出外,其余指标均未检出。检出指标中浑浊度超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类水质标准,最大超标13.7倍,其余检出指标浓度均未超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类水质标准或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 25.3-2019)中相关技术规范要求推导所得的标准要求。

3)地表水检测

东莞市虎门镇芦花坑水厂一期工程地块地表水调查,共采集了8个地表水样品进行检测,检测项目与地下水保持一致,共29项,检测指标包括常规指标2项、重金属7项、有机农药10项、苯系物6项、邻苯二甲酸酯类3项、石油烃(C10-C401。检测结果表明地表水样品中除了浑浊度有检出外,pH值未见异常,其余指标均未检出。

根据调查结果分析:

1)综上所述,调查地块地块土壤所测污染物浓度在人体健康风险的可接受范围内,本项目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作为供应设施用地U1进行再开发利用是可行的。

2)本次地块地下水环境调查中,所有指标均未超出相应的地下水风险筛选值,不存在人体健康风险,故本地块无需进行地下水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